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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1-03-25  15: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综合管理处 )

一、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市金融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工作。配合推动地方金融信用环境建设工作。

2.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保监分局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责任。搭建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加强与在丽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

3.推动全市金融产业发展。推动全市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协调和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试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 推进“一带一路”、长三角等金融协调发展。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有关配套政策。

4.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指导和推进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改革发展。指导、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

5.拟订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市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

6.协调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配合在丽金融监管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加强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健全全市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7.落实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工作,引导规范发展。

8.指导和协调辖区内交易场所规范发展,落实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引导全市民间融资。负责引导新兴金融业的规范发展。协同国家和省级金融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9.负责全市金融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拟订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的政策。参与指导全市金融管理人才培训和国际交流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金融办预算包括:市本级预算。

二、市金融办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金融办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金融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市金融办2021年收支总预算1337.21万元。

(二)关于市金融办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21年收入预算133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21万元,占100%。  (三)关于市金融办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21年支出预算1337.2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9万元、金融支出431.8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8.18万元,占32.7%;日常公用支出98.44万元,占7.4%;项目支出800.59万元,占59.9%。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市金融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金融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7.2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337.2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8.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9万元、金融支出431.81万元。

(五)关于市金融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金融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7.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0.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1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76.41万元,其中减少小水电补助、政策性融资担保扶持资金、金融对接长三角、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等5个专项合计金额252万元,金融业扶持专项减少165万元,金融风险防控专项减少2万元,新增规划编制专项、设备购置2个专项合计金额25.78万元,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专项增加16.8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8.08万元,占6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43万元,占3.2%;卫生健康(类)支出23.89万元,占1.8%;金融(类)支出431.81万元,占32.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6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68.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制造业贷款奖励兑付等金融扶持专项支出、金融风险防控支出、大型会议培训支出、规划编制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干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4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4.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其他社保费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431.81万元,主要用于兑付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

(六)关于市金融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6.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8.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8.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市金融办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金融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金融办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09万元,下降9.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不存在增长的情况。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8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市外横向联系单位及基层单位来市金融办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金融办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5万元,下降 2%,主要是根据精简支出原则,对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金融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金融办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金融办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4.8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发展方面的支出。

15. 金融支出(类)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方面的支出。


2021年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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