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奖励资金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丽水市级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的实施意见》(丽政办发〔2015〕91号)文件精神和2022年度考评办法,经考评领导小组成员考评,现将2022年度全市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资金拟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金融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4日到2023年7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丽水市花园路1号)。
5.联系人:王伟彬,联系电话:0578-2090827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